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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州市质监局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和首问负责制的通知
广水市局、曾都分局、市局属各单位: 根据年初制定的科风所风评议实施意见的要求,从5月1日开始进入自查自纠和整改阶段。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搞好自查自纠,认真查摆在行政执法、技术检验检定、执行“六条禁令”、服务地方经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。为了增强评议和整改工作的针对性,当前,要把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和首问负责作为加强纠风机制建设,改善部门形象的重点来抓。 一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 (一)公开的主要载体 每个单位应设立政务公开栏,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。政务公开栏可以是固定的黑板报、墙报,也可以是局域网络平台。对内公开的事项今后要更多地利用网络平台的形式予以公开。 (二)公开的主要形式 职工代表大会是局(所)务公开的主要形式。凡是法律、法规规定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,都必须向职代会报告、审议并通过。建立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,定期不定期通报交流情况。 (三)公开的主要事项 1、对内公开的主要事项有9个方面:①干部职数、选拔任用条件,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政策和指标;②干部调配、轮岗原则,职工工资和各种福利政策;③职工住房调配、分配原则;④重要设备购置、报废情况;⑤重要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;⑥月度财务收支情况;⑦目标责任制考核以及奖惩兑现情况;⑧领导班子的廉洁自律情况;⑨工作人员执行考勤、卫生等制度情况。 2、向社会公开的主要事项有11个方面:①单位工作职能、工作职责和范围;②办事依据、办事程序;③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依据、办事程序、办事时限、办事结果及管理办法;④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力;⑤行政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制度;⑥行政案件办理程序和处罚依据;⑦技术机构的检验、检测项目及能力;⑧有关抽样及样品退还处理制度;⑨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及奖励办法;⑩工作人员纪律、岗位职责、服务承诺;⑾收费依据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、实行收支两条线等。 (三)公开的时间要求 凡是与集体利益、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,都要彻底公开、全面公开。原则上每月公开一次,特殊情况及时公开。从2004年5月1日起,各单位的政务公开事项都必须照此办理。 二、完善首问负责制 根据近年来全系统首问负责制执行情况,有必要进一步明确首问职责,完善首问负责制。 1、不论外来办事人员身份,所要办理的事项是否与本人、本科室有关,第一个出面接待的人员即首问责任人都要做到语言文明、服务热情、周到及时。自觉使用文明用语,灵活运用“请、您好、对不起、谢谢、再见”十字文明用语及其他文明用语,禁止使用文明忌语。 2、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,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;不能当场办理的,要“一次性告知”有关办理的事项、需要补充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,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。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,经办人员不在时,首问责任人应先承接下来,并记下管理相对人的联系电话,再交经办人办理。 3、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,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,首问责任人要热情为其指明经办科室和办公地点,或者直接进行引导和介绍;经办科室无人时,应告知经办科室的联系电话、联系人姓名。 4、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,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了解承办单位或部门,不能简单地避而不答或一推了之,置之不理。 5、对直接要求约见局领导的外来办事人员,首问责任人要首先了解清楚来人情况或有否预约,与局领导有预约的,可直接给予引导;未预约或预约的领导不在的,应将来人引导到局办公室。 6、对上门进行产(商)品质量投诉和举报的人员,要主动引导到有关科室;对上门进行行风投诉和举报的人员,要主动引导到纪检监察室。 7、属于电话咨询的,首问责任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;属于电话举报或投诉的,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、举报或投诉人姓名、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,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。 8、首问责任人因不履行首问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,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,造成不良影响的纪律处分。 |